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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校本部学生宿舍搬迁事项的通知 (2005)厦大办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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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11日 ]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2005年学生宿舍调整工作部署的通知》([2005]厦大办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搬迁工作,就搬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安排
1、校本部2002级本科生的整合搬迁时间为:7月23日、24日8:00——17:30。
搬迁对象:原住芙蓉一、芙蓉二、芙蓉七、芙蓉八、芙蓉十三的男生;住石井一、石井二、石井三的女生。
注:原住勤业四的同学搬迁时间为:7月12日8:00——17:30。
2、原住芙蓉一、芙蓉二、芙蓉四、芙蓉十三的未毕业硕士生、博生和凌云
三、芙蓉六、新区一、石井一、石井三未毕业博士生的搬迁时间为:7月20日8:00—17:30
3、原住凌云一、凌云二、凌云三的博士男生搬迁时间为:8月29日8:00—17:30
4、原住芙蓉十一、石井五女博士搬迁时间为:9月2日8:00—17:30
5、原住新区三博士的搬迁时间为:7月12日8:00—17:30
6、曾厝垵2004级硕士生回迁时间为:9月6日、7日7:30—17:30
7、现住凌云五的未毕业博士生及原通知搬至凌云五的博士生搬迁时间为:7月16日。
二、搬迁事项若干要求
1.各院系学生工作分管书记为本次责任人,届时须指派专人到现场协调指挥所属院系搬迁事项,指导同学按路线、楼栋,统一归集行李物品,并押运及组织搬运。
2.各院(系)、所具体落实本院(系)、所的学生搬迁工作,督促住宿同学按规定的时间迁出需腾退的宿舍。因本次搬迁工作涉及面广,为了避免影响其他同学的入住,如有不在宿舍内或延期毕业未按规定迁到曾厝垵公寓住宿的学生,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该学生行李物品等的搬运、保存。
3.在学校规定的搬迁时间段内,后勤集团将组织车辆,定点、定线路协助同学搬迁。
4.住曾厝垵公寓的同学搬运回迁之前,必须先行腾退原住用房,并持有曾厝垵公寓办出据的证明。
5.曾厝垵回迁时,后勤集团备有客车,如需人员随行请乘客车往返。
6.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应抓紧学生宿舍楼维修改造的进度,确保凌云(四)、凌云(五)、丰庭(三)、勤业(四)、新区(三)等相关改造装修学生宿舍楼,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完毕,提供给后勤集团装配家具、空调等,以保证学生的按时入住;同时,校内学生腾出的宿舍,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负责及时维修,以保障学生有个良好入住环境。
7.学校保卫处要加强交通及校门的管理,维护搬迁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保障车辆运行的畅通有序。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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