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宁波市第七届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享受交通补贴名单及注意事项
一、经宁波市人事局审核,以下同学可享受宁波市第七届高洽会交通补贴,请务必准时出席。
博士:
环境科学:侯建军、彭在清、鲁中明、方秦华、王卫平、陈能汪、
无机化学:廖照江
财政学:郭宏宝、廖靓
汉语言文字学:张占山
硕士:
经济学院:李展鹏、吴金春、程耀文、贺 鹤、邱华政
法学院:费宏笋、田 甜、李新钢、陈光仪、杨晓莉、刘金辉、曾争志、祁爱莉、张高峰
人文学院:吕 艳、钟继红、叶绍进、刘 杨
外文学院:袁 媛、李梅红
海洋与环境学院:王 强、李冬梅、喻 涛
化学化工学院:杨俊华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王 江
物理与机电学院:任庆磊、吴雄英、杨小传
管理学院:李地长、盛文臻、刘双双、李慧惠、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夏龙根、林 青、陈海楠、李滢雪
公共事务学院:马全中、杨波、王伟昌
二、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以及领取办法
1、我校享受交通补助费的50名邀请对象,补贴500元/人。
2、享受交通补贴的同学请于9月25日上午9:00点到高洽会一号馆门口厦门大学点录处签到,并填写《宁波市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登记表》。
3、届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厦门到宁波的交通票据,并上报银行卡帐号,以便学校统一领取补贴后存入同学银行卡中。洽谈会不予办理个人领取,逾期未签到并上缴票据者做自费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0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