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宁波市第七届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洽谈会享受交通补贴名单及注意事项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5-09-19 | 阅读数:
参加宁波市第七届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享受交通补贴名单及注意事项 一、经宁波市人事局审核,以下同学可享受宁波市第七届高洽会交通补贴,请务必准时出席。 博士: 环境科学:侯建军、彭在清、鲁中明、方秦华、王卫平、陈能汪、 无机化学:廖照江 财政学:郭宏宝、廖靓 汉语言文字学:张占山 硕士: 经济学院:李展鹏、吴金春、程耀文、贺 鹤、邱华政 法学院:费宏笋、田 甜、李新钢、陈光仪、杨晓莉、刘金辉、曾争志、祁爱莉、张高峰 人文学院:吕 艳、钟继红、叶绍进、刘 杨 外文学院:袁 媛、李梅红 海洋与环境学院:王 强、李冬梅、喻 涛 化学化工学院:杨俊华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王 江 物理与机电学院:任庆磊、吴雄英、杨小传 管理学院:李地长、盛文臻、刘双双、李慧惠、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夏龙根、林 青、陈海楠、李滢雪 公共事务学院:马全中、杨波、王伟昌 二、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以及领取办法 1、我校享受交通补助费的50名邀请对象,补贴500元/人。 2、享受交通补贴的同学请于9月25日上午9:00点到高洽会一号馆门口厦门大学点录处签到,并填写《宁波市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登记表》。 3、届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厦门到宁波的交通票据,并上报银行卡帐号,以便学校统一领取补贴后存入同学银行卡中。洽谈会不予办理个人领取,逾期未签到并上缴票据者做自费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0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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