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9-08 | 阅读数:
法学院: 本学年的教师岗前培训于9月13日正式开始,请各学院(研究院)转告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参加培训。 一、 培训内容: 本学期:高等教育学 青年心理学 下学期:大学教学法 二、 培训对象: 1、 今年新录用的教师(指教学科研系列人员),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教师外,均需参加学习; 2、 往年需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 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三、 免修对象: 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同类课程已修过的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提交免修申请(需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上课时间、地点: 时 间: 每周二晚19:00(从9月13日开始) 地 点: 南强二409 五、培训要求: 不能无故缺课,缺三次课该门课须重修。         致 礼!         人事处师资科小叶         rscs@xmu.edu.cn           200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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