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本学年的教师岗前培训于9月13日正式开始,请各学院(研究院)转告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参加培训。
一、 培训内容:
本学期:高等教育学 青年心理学
下学期:大学教学法
二、 培训对象:
1、 今年新录用的教师(指教学科研系列人员),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教师外,均需参加学习;
2、 往年需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 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三、 免修对象:
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同类课程已修过的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提交免修申请(需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上课时间、地点:
时 间: 每周二晚19:00(从9月13日开始)
地 点: 南强二409
五、培训要求:
不能无故缺课,缺三次课该门课须重修。
致
礼!
人事处师资科小叶
rscs@xmu.edu.cn
200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