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05~2006学年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9-29 | 阅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原计划于2005年下半年执行新的岗位津贴制度,现尚无法如期进行,2005~2006学年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发放继续参照“关于印发《厦门大学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大人[2001]38号)执行,岗位级别由各学院(单位)重新确定。 原受聘重要岗位的教师,聘期延长至2006年7月31日。符合重要岗位聘任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新聘或高聘相应级别重要岗位,填写《厦门大学重要岗位聘任申请表》,由各单位聘委会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拟聘人选,并填写《厦门大学重要岗位申请一览表》,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批准。 学校统一制作《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岗位级别汇总表》和《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汇总表》,并发E-mail至各单位,各单位也可到人事处职称科拷贝。 各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将《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岗位级别汇总表》(一式两份)、《厦门大学2005~2006学年教师以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级别汇总表》(一式两份)、《厦门大学重要岗位聘任申请表》和《厦门大学重要岗位申请一览表》交人事处职称科。 厦 门 大 学 人 事 处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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