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科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10-24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武汉中心 [2005]1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按二级学科申报,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指导教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事项 1、请各学院、研究院填写《2006年度接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表》(学科代码参照附件《申报、接收访问学者学科代码与学科名称对照表》)和《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一份)。 2、请导师本人填写《专家信息个人表》(签名需手写,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纸质两份,电子版一份),由单位收齐后一并报送。如上学期已经填写过《专家信息个人表》的导师,则无需再填。 3、纸质格式统一为:A4打印纸打印、5号字。电子版发送至:rscs@xmu.edu.cn 4、报送截止日期:05年11月2日。 厦门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注:请上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下载:2006年度接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表 附件下载:申报、接收访问学者学科代码与学科名称对照表 附件下载: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专家信息个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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