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我院学生社团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证学生社团活动能够紧紧围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党委党建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就关于在我院学生社团中尝试建立学生党支部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社团党支部的设置
学生社团党支部按照学生社团分别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为了工作方便,可按照班级、年级或专业设若干党小组。
党支部原则上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书记和副书记人选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院党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
党支部的书记和副书记一般由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中党员学生担任。
二、学生社团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结合学生社团的实际和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和带领社团全体成员,为保证学生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社团中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学生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3、加强对社团中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教育学生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学生社团的特点,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支部立项”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培养,及时向学生党员原所在班级、年级或专业的党支部反馈个人表现情况。
4、协助学生原所在班级、年级或专业的党支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反馈个人表现情况。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学生、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做好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团成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学生社团党支部不承担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
三、学生社团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的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学生社团中广大党员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
2、支部工作必须按学期制订工作计划,并上报院党委备案。期末应当进行工作总结。
3、支部工作的重点应与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主动与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沟通,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4、支部党员除参加学生社团党支部活动外,还必须参加原所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党支部的各项活动。
中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委员会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