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05年度全体教职工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06-01-04 | 阅读数:
通 知 各位老师: 按照会议日程安排,法学院2005年度全体教职工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6年1月5日下午2:30举行,现将有关议程调整通知如下: 1、2:30—3:30,各小组分组讨论,请小组召集人切实负起责任,讨论内容见“会议日程安排表”,讨论地点分别为: 第一小组(陈文彬):B519 第二小组(陈 动):B521 第三小组(李兰英):B522 第四小组(李 刚):B523 第五小组(朱泉鹰):C601 第六小组(于 飞):B419 第七小组(徐雅芬):B219 2、3:30—4:40,各小组召集人向大会汇报小组讨论情况,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大会地点:A304。 3、4:40,闭幕式,大会地点:A304。 法学院 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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