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通告(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6-01-11 | 阅读数:
期末临近,寒假将至,同学们将陆续开始返乡,为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经曾厝垵边防派出所、东部公司厦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和厦门大学曾厝垵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三方共同协商拟定,现将寒假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同学们在回乡和返校的途中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寒假期间,同学们应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乱纪和封建迷信活动,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2、同学在离开公寓返乡前注意关好水电,锁好门、窗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避免将贵重物品留于宿舍,以防丢失。 3、请同学们自觉做好宿舍卫生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宿舍整洁、有序。 4、关于寒假期间公寓管理办法:  (1)寒假期间公寓严格执行门禁及晚归登记制度,所有同学需凭出入证进出公寓。 (2)寒假期间,预留宿公寓的同学请于1月12日前持院系批准证明向公寓办提出申请,按院系自愿组合成3人以上一间住宿或服从公寓办安排,并在本楼栋楼管处登记。 (3)2006年1月15日,将对公寓内所有宿舍进行清查。除按申请调整好的宿舍以外(三人以上一间),其他宿舍一律停水停电。 (4)留宿公寓的同学请自觉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自觉遵守《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内烹饪饭菜,不得在宿舍内酗酒。 (5)请同学们按校历报到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请服从楼栋管理员安排住宿。 (6)联系方式: 公寓警务室 2085792 13950111765 东部公司厦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511420-822、823 厦门大学曾厝垵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2184078、2184068 厦门市公安局曾厝垵边防派出所 厦门东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厦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厦门大学曾厝垵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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