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在全校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已有12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8门课程被评为福建省精品课程,44门被列入福建省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这些课程对于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产生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10号)以及《关于启动厦门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厦大教〔2003〕26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开展2006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1.范围是在我校近几年开展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基础上,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本科公共课、基础课和学科专业主干课程。
2.课程负责人要以高水平的教学和学术骨干为主,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有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具有多年的学科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具有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的能力。
3.正确定位精品课程在整体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之间定位清晰、配合合理、互不重复。
4.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主讲教师亲自主持和设计实验教学,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开设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课程,促进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5.要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参考书,并形成立体化的教学体系。形成纸质(教材、参考书、学习指导书)、电子、网络出版物(电子教案、电子图书、CAI课件、试题库、网络课程、资料库)等立体化教材。
6.要有一套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具有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需要的多种考核方式与手段。
7.应建有课程支撑网站,在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供学生课外学习和其他教师参考。
二、精品课程立项条件
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教师梯队中副高或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且必须有正高职称教师。
三、精品课程的评审程序
1.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以及本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进行审核。
2.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学院审核的课程进行评审。
3.学校审核。学校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评出本年度20门厦门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并上网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各单位应于5月31日前提供申报表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申报表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zj@xmu.edu.cn或者xcl@xmu.edu.cn。
五、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精品课程实行院校两级管理,学校主要负责学校精品课程的总体规划。学院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本单位的教师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并对本学院的精品课程进行建设和管理。
2.建立精品课程建设的监督机制,采用中期检查、随机抽查及跟踪听课的办法进行监督。对列入“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学校首期启动经费10000元。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学校采取“滚动投入”,分期分批划拨经费。对于建设效果显著的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对于未达到预期建设计划的课程,将终止经费划拨。
3.开展精品课程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本科教学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学院要及时总结近两三年精品课程建设和管理的经验,从本单位办学实际出发,精心规划、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确保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可在教学工作量考核系数适当增加,考核系数定在1.5-2之间,具体系数由各学院根据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给予酬情确定。
附件:
厦门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