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2006年度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6年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外经贸领域)研究作品,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3.申请书可在附件中下载。 4.我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法学院7月5日前交院科研秘书)。 5.联系人:张随刚,电话:2187335。 社 科 处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参评作品申请书 附件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 (2006年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各驻外商务机构: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原“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于1999年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设立的部级奖项),旨在繁荣商务理论和政策研究,鼓励全国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培养商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商务领域科研工作的激励与奖励机制,推动商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一个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可行性和全局意义,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论文和论著,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的领导、相关学科和行业有造诣的学者及专家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现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科研处)。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设著作一、二、三等奖,论文一、二、三等奖,研究报告一、二、三等奖。每年度获得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2006年度参评作品申请。凡是于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内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商务领域)研究作品,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均可申请参加评选。参评作品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迟于规定日期(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寄出的作品将不被受理。申请者可根据《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报送参评作品。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