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06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6-05-13 | 阅读数:
经与厦门市教育局协商,厦门市教育局将为我校2006届应届毕业生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2006届师范类毕业生于2006年5月29日前将以下申请认定的材料上交给各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请各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查验后统一于5月29日将材料送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双面打印,只需填写正面,需贴同版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申请任教学科请按照附件2名单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表中4-11栏由各单位负责填写盖章); 3、《申请人体检表》(体检可在厦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或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根据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原件退还本人);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原件退还本人,新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纸上)。 6、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各贴1张,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用) 以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上网下载,网址: http://www.xmedu.gov.cn/publish/publish/XmlFile/idc/W_682_586.html 二、通知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0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统一于5月16日到南光九101办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手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请携带“两学”(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间:2006年5月16日8:30-11:30及14:30-17:30 报名地点:厦门大学南光九101 报名时需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费24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92-2035405 张老师 厦门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民族路37号5楼 三、各单位在毕业典礼后统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及证书工本费6元/本到南光九101领取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个别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时未领到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需一同补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学生工作处 2006年5月11日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对照表 附件1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体检标准 第一条 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条 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合格。 第三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型肺TB、浸润型肺TB、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核病:肾TB、骨结核、淋巴结TB、腹膜TB, 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 (一)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合格。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HBV-DNA测定值正常,合格。 (三)申报学前教育专业的,乙肝病毒携带,不合格。 (四)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急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缺血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或后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七条 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心肌炎病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律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第八条 心电图检查重度心律失常的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窦性心动过缓,心律每分钟55次以上,血压正常; (二)窦性心律不齐; (三)偶发房性早搏或室性早搏。 第九条 凡有下列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肺叶切除,肺不张; (二)BP≥140/90mmHg(18.66/12Kpa)或BP≤86/56mmHg (11.46/7.46Kpa) (三)SBP≥160mmHg(21.33kpa)或≤80mmHg(10.66Kpa) (四)DBP≥90mmHg(12kpa) 或≤50mmHg(6.66kpa) 第十条 (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不合格。 (二)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4.9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 两耳听力耳语均低于4M或一耳听力耳语低于 4M、另一耳全聋,不合格。 第十二条 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脊柱侧弯超过4㎝,肌 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严重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 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部畸形、身体暴露部分有较大面积疤痕、明显 纹身的、血管瘤、白癜风、影响形象或功能的黑色素痣、不合格。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一)若有发音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声带; (二)若有心律失常、心脏杂音明显,应作进一步检查24小时动态ECG或心脏彩超; (三)胸部透视有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X线胸部拍片或肺部CT扫描; (四)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 (五)若有肝脾肿大或腹部占位性病变,应作进一步检查B超或CT扫描。 第十六条 结蹄组织疾病(胶原性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代谢综合征、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类风湿性关节脊柱强直、急、慢性骨髓炎及后遗症的,不合格。 第十七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 HB男性≥9g/dl, 女性≥8g/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 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多囊肾,不合格。 第二十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不合格。 二、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是一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2、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联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安排,根据本文规定,向体检医院提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的有关要求。 3、要求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身体检查队伍。要求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以便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4、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若设有专门体检中心,并有体检业务专车,可以要求上门体检,提供方便,服务教师。 5、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的有关部门(学校)要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体检任务。 6、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是严肃的工作,相关部门都要实事求是,严把体检质量关,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教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根据体检单位的要求,科学安排体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福建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发现情况特殊者要及时体检单位。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2 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对照表: 任 教 学 科 申请 幼 儿 园 教师资格 幼儿园-D 申请 初 中 及 小 学 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 —C01 思想政治 —C02 语文 —C03 数学 —C04 外语 —C05 社会 —C06 历史 —C07 地理 —C08 自然 —C09 物理 —C10 化学 —C11 生物 —C12 体育 —C13 音乐 —C14 美术 —C15 劳动 —C16 劳动技术 —C17 其他(注明具体学科)—C18 申请 高 级 中 学 教师资格 思想政治-B01 语文 -B02 外语 -B03 数学 -B04 信息技术-B05 物理 -B06 化学 -B07 生物 -B08 历史 -B09 地理 -B10 体育与健康 -B11 其他(注明具体学科)-B12 申请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 数学 —A110 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A120 力学 —A130 物理学 —A140 化学 —A150 天文学 —A160 地球科学 —A170 生物学 —A180 农学 —A210 林学 —A220 畜牧、兽医科学—A230 水产学 —A240 基础医学 —A310 临床医学 —A32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A330 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A340 药学 —A350 中医学与中药学—A360 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 —A410 测绘科学技术 —A420 材料科学 —A430 矿山工程技术 —A440 冶金工程技术 —A450 机械工程 —A460 动力与电气工程—A470 能源科学技术 —A480 核科学技术 —A490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A510 计算机科学技术—A520 化学工程 —A530 纺织科学技术—A540 食品科学技术—A550 土木建筑工程—A560 水利工程 —A570 交通运输工程—A580 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A590 环境科学技术—A610 安全科学技术—A620 管理学 —A630 马克思主义 —A710 哲学 —A720 宗教学 —A730 语言学 —A740 文学 —A750 艺术学 —A760 历史学 —A770 考古学 —A780 经济学 —A790 政治学 —A810 法学 —A820 军事学 —A830 社会学 —A840 民族学 —A850 新闻学与传播学—A860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A870 教育学 —A880 体育科学 —A890 统计学 —A910 其他(注明具体学科)—A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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