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启用博士生公寓一年以来,大部分住宿博士生能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住宿合同约定,但也出现出租、出借、合住等违章住宿情况,为加强博士生公寓管理,切实保护广大博士生的利益,维护学校的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博士生公寓违章住宿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博士生公寓
二、检查内容:
1、非本人住宿
2、本人住宿外还有其他人同住
三、检查时间安排:
1、从即日起至6月9日为学院(研究院)自查阶段,请各学院组织导师、辅导员对本单位博士生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住宿情况进行纠正,并把检查情况报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
2、6月份,学校组织复查,公布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对仍然存在违章住宿情况的博士生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厦 门 大 学
200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