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06-7-7 11:03:0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我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首席教授和教学骨干,热忱欢迎优秀教师加盟。
招聘岗位和人数
1、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招聘首席教授(一级岗位)1名,教学骨干(三级岗位)2名;
2、课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招聘首席教授(一级岗位)1名,教学骨干(三级岗位)2名;
3、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招聘首席教授(一级岗位)1名,教学骨干(三级岗位)2名;
4、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招聘首席教授(一级岗位)1名,教学骨干(三级岗位)2名。
招聘条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符合厦门大学相应职务教师任职条件,能够履行厦门大学相应职务教师岗位职责(详见《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及各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细则)。同时,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与道德修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首席教授招聘条件
1.担任教授职务且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教学效果好;能够领导本学科和本课程的建设。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要负责人优先考虑。
二、教学骨干招聘条件
1.担任教授或副教授职务且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生指导教师;
2.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本学科和本课程的建设任务。
相关待遇
受聘教师实行聘任制。除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外,受聘首席教授者同时受聘厦门大学教学科研一级重要岗位,享受一级岗位津贴,受聘教学骨干者同时受聘厦门大学教学科研三级重要岗位,享受三级岗位津贴;新聘教师还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学校已实施一系列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入选人才计划相关项目者,还可获得更多经费资助。
应聘程序
应聘者请将一份个人简历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我校人事处,并请从厦门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思想政治理论课首席教授和教学骨干应聘申请表》填写,校外教师应聘还需同时下载《厦门大学新聘教师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申请表及其他应聘材料请寄厦门大学人事处。应聘报名截止2006年7月20日。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05
传 真:0592-2183984
电 话:0592-2186239
联 系 人:余老师
网 站:http://rsc.xmu.edu.cn
电子信箱:rscr@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