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关于研究生网上申请教学助理岗位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6-07-25 | 阅读数:
根据厦大人(2006)8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我院在征求各方意见后,针对研究生管理的需要,开发了研究生助管网上申请系统,现已基本完成。 此系统嵌于当前全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将研究生申请助教的整个环节定义为:研究生申报-教师确认-学院汇总-职能部门审批这样四个环节,具体各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1.7月4日~7月15日:由各学院申报设置教学助理岗位的相关信息,按附件Excel中相关信息项一一填写提交。其中“课程级别”应填写“硕士生课程”或“本科生课程”。由于此信息是整个申请流程的基础,请各学院务必在此时间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有关部门(本科课程报教务处、硕士生课程报研究生院)。 2.7月16日~7月25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网上管理系统,进入研究生助教申请模块下,网上申请教学助理岗位并打印申请表。(注:在申请的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自动判断该生是否具有申请教学助理岗位的资格,如果具备资格,研究生即可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 研究生打印出申请表后,将表格提交至申请设置助教岗位的教师进行确认。若任课教师同意该生的申请,则在表格上签字审核。 3.7月16日~7月25日:教学助理岗位申请表经设置助教岗位的教师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提交至开课院系。由院系相关人员根据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 院系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分别生成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岗位汇总表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汇总表,打印盖章后分别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核。 4.7月25日~7月28日: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院系报送的相关课程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5.7月29日~7月30日:经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信息送人事处,人事处在网上对申报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并予以公布。 6.研究生申请助理岗位资格拟定以下几条: (1)研究生课程平均百分位列前70%; (2)本年度受通报批评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3)未按计划完成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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