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社保卡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6-11-14 | 阅读数:
全院教职工: 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已办好,请你们向院人事秘书(212室)领取。原医保卡已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0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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