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即将开始,根据历年惯例,请申报者自行与厦门市社科联联系相关事项。现将本次评奖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的研究成果限于2004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发表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论文或专著、论文集。
2、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收入正式出版或内部编印的(有准印证)论文集的论文;正式出版或内部编印(有准印证)的专著、论文集均可以主编名义申报参评(主编仅为挂名,以实际主编人申报,但须由主编出具证明推荐)。每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不含荣誉奖项目)。申报论文应提交复印件10份(附发表日期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专著、论文集应提交书8册。用笔名发表的论文、著作,必须由学会或单位出具证明,方可申报。
3、获过国家(含部、委、局,不含全国性的学会、报刊和高等院校)、省人民政府(不含学会或报刊)两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著作,可申报“荣誉奖”。申报时只交论文复印件1份或书1册、《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申报时间:2006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法学院科研秘书212室,逾期不予受理!
5、获奖论文专著,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006年12月04
请到校社科处网站下载表格:
附件:厦门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