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综 〔2007〕2号
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
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全校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确保校园政治稳定,治安平稳,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教育部、校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特提出如下安全保卫工作意见,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加强法纪、安全宣传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强调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师生员工遵纪守法。要求离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不携带违禁品旅行;留校师生要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护楼护馆等活动,防止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要开好治保会(组)会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对贵重物品、机密文件、危险物品、科技资料等要落实专人看管,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组织留校师生值班值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
三、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各院系要有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留校本科学生应集中住宿,关闭加固好无人宿舍门窗,离校学生的贵重物品应集中管理。
四、物业中心在寒假春节期间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严格控制外来人口。
五、学校重申集体宿舍不准留宿外人;宾馆、招待所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行业管理规定接待客人。
六、学校保卫处、派出所、校卫队、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执勤值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治安管理。 寒假春节期间,要组织好夜间巡逻,维护校园秩序。
各单位寒假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名单请于1月29日前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共和保卫处。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节假日 安全 保卫 工作 意见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7-01-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