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站、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及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宿舍为阵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展现大学生风采,突出学院特色。根据《厦门大学2006—2007年度第二、三学期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与校文明办、保卫处、校团委、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公寓“文明宿舍、文明社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5月-7月
二、活动内容
(一)“文明宿舍”评选
“文明宿舍”要求:宿舍同学行为文明,语言文明,尊重他人的劳动;宿舍内部互相关心爱护,有集体荣誉感,是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宿舍内卫生有序,并有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文明宿舍”评比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学院(学生工作站、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及相关单位组织力量,以卫生、守纪、文明为基本考核要求,对本单位学生所在宿舍进行初步的规范和检查,营造整洁、安全、温馨、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卫生:宿舍内六面清洁、无异味,生活学习用品整齐摆放;
2、守纪: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离开宿舍时随手关门、关电,不留宿外人,不使用大功率电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文明:团结友爱、勤奋学习、尊重他人劳动,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在宿舍楼栋饲养宠物,自觉维护宿舍管理秩序。
第二阶段:各学院(学生工作站、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及相关单位结合自身特色,在学生宿舍区内开展健康向上、富有文化内涵、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二)“文明社区”评选
以学生住宿区为单位,结合“文明宿舍”的评选情况,综合后勤服务、学生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考评,评出“文明社区”若干个,具体条件如下:
1、社区宿舍90%符合“文明宿舍”卫生、守纪、文明的条件;
2、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到位;
3、发案率低,无火灾和恶性事故;
4、社区内有满足学生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设施,设施设备完好率80%以上;
5、社区内有健康向上的文化布置。
三、表彰奖励
1、“文明宿舍”数量为全校学生宿舍总数的1%;
2、主办单位对获得荣誉的宿舍和社区颁发“文明宿舍”及“文明社区”奖牌,同时推荐获奖宿舍和社区参加省评优活动;
3、主办单位表彰先进个人及先进单位。
四、其他
1、主办单位在活动期间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站、研究院)学生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主办单位在活动期间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站、研究院)及相关单位所属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
厦门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厦门大学保卫处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