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厦门市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候选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家庭美德,倡导全社会发扬爱母、敬母、助母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进一步提升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崇尚科学、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有文化、懂教育、有强烈家庭和社会责任感的新型母亲形象,以平安、和谐家庭建设,促进社会的平安、和谐。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妇联、厦门日报社联合开展厦门市第二届 “十大杰出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条件
所推荐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遵纪守法的本市女性公民。
2、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美誉度。
3、大力弘扬母爱精神,科学施爱,以德育人,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
4、弘扬家庭美德,厉行节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平安、和谐家庭,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5、具有与时俱进、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新时代母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高尚,事迹感人,贡献突出。
二、推荐要求
请各部门工会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将优秀母亲推荐上来,校妇委会将根据各部门工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将优秀的母亲报送市妇联参加厦门市第二届 “十大杰出母亲”评选。
推荐的候选人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应附事迹简介文字材料,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应提供证书复印件。
请将材料于6月29日前送至校妇委会(嘉庚主楼622室)。
附件:厦门市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候选人推荐表
厦门大学妇女委员会
厦门大学工 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