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博导遴选科研成果审核的说明

发布人: 谢家明 | 发布时间: 2007-11-14 | 阅读数:
各学院: 为提高审核效率,方便工作,经与科技处、社科处沟通,原定由各申请者自行前往审核,改为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送到两处审核。 若科研成果、项目、经费等未经以上两处备案者,请申请者提供证明材料给两处,以便确认。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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