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寒假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08-01-11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本学期寒假从2008年1月20日起至2月16日止,2月18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 1.2月16日为三至五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注册时间; 2.2月17日为一、二年级本科生注册时间。 全校师生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如因事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寒假期间,全校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等工作做好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以从1月23日(星期三)起至2月14日(星期四)止,安排干部、职工轮休。2月15日(星期五)起全校干部职工正式上班。请各单位于1月21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带班领导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三、宣传部、学生处、漳州校区管委会、工会、团委会要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师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资产后勤处和后勤集团应认真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 四、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五、放假前,各单位按卫生包干区,安排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干干净净迎新春。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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