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8-01-18 | 阅读数:
发布单位:职称科 发布时间: 2008-1-16 11:26:45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全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具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本次岗位等级聘用。 二、岗位设置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把教师与其他专业技术两个系列分开设置,由学校根据《条例》和《实施方案》规定,统一设置首次入轨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聘用条件,以此确定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专业技术各岗位等级数。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见《实施方案》及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四、聘用组织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四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单位聘委会负责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用和四级及以上岗位人选的推荐工作。 五、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竞聘岗位。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申请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用A4纸张打印); 2.各单位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确定或推荐各级各类岗位聘用人选并公示;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同时审核批准四级岗位人选的聘用,并公示聘用人选。 5.学校签发岗位聘用文件。 六、日程安排 1.1月16日:传达文件、布置工作; 2.1月16-18日:各单位接受应聘者申请,审核资格; 3.1月21-22日:单位聘任委员会审议; 4.2月15-18日:单位公示审议情况、接受申诉; 5.2月19日:单位上报审议结果; 6.2月21-25日:学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 7.2月25日:公示聘用人选; 8.3月15日前:签订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约。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对应表 2.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教师岗位) 3.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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