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8-3-5 9:24:29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或研究中心: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每年必须报送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现将报送2007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2006年度福建省和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须认真填写《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评估表》(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评估表》),2005、2006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须认真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年度进展报告》)。
二、入选者必须按时提交《年度考核评估表》或《年度进展报告》和有关材料,并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汇报,汇报时应出具已取得的相关成果(含尚未发布的成果)。各单位对入选者《年度考核评估表》或《年度进展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08年3月18日前将《年度考核评估表》或《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一份,自然科学类报科技处审查,哲学社会科学类报社科处审查,并发送电子文档到科技处 std@xmu.edu.cn 和社科处 zsk@xmu.edu.cn 。
三、《年度考核评估表》和《年度进展报告》中所填写的论著指发表时标注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缩写为“NCET”)的论著。
四、为做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07年度资助经费的下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年度考核评估表》和《年度进展报告》。若入选者逾期未提交《年度考核评估表》或《年度进展报告》,视同该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下达该期资助经费。
附件: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进展报告》
2.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评估表
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