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8-05-04 | 阅读数: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厦门大学2008年工作计划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厦门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校工会和教务处将联合举办“厦门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要求 1.教案(10%):教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教学演示(90%):要求用普通话或英语讲授。讲课内容注重启发性,讲求逻辑性;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内容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必须有板书,板书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 二、组织形式 1.由校有关领导、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比赛评委组成比赛组织机构。 2.各单位应成立由党政工领导、教师代表组成参赛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三、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在职青年教师(需有教师资格证)。 2.报名方式:在各单位组织选拔赛的基础上,各单位推荐青年教师2-3名报名参加学校比赛。获得学校第一、二、三届比赛特等奖的青年教师不在被推荐之列。 3.学校比赛分初赛、决赛。初赛设大文科组、大理工科组;由两组初赛产生的小组前3名(共6名)进入决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将聘请专家评委,对选手的教案、教学演示及课堂教学等进行评分,对获得优胜者将给予奖励。两个小组的前3名参加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其余设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各单位组织比赛情况设若干个组织奖。 五、时间安排 本着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提高原则,本届比赛分五个阶段组织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28日至5月5日) 各单位成立党政工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进行工作布置和安排,并将领导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学院选拔赛方案报校工会。 第二阶段:学院选拔赛(5月5日至5月16日) 各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院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选拔赛,评选出院级奖项。在选拔赛阶段,各单位应召开讲座或座谈会等形式,组织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进行培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观摩交流活动。选拔赛结束后,各单位请将推荐参加学校比赛的青年教师报名表及其相关材料(1个课时的教案,两名同行老师听课评价和参赛选手本学期课程表)于5月16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同时,各单位将院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选拔赛获奖名单和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选拔赛小结报送工会。 第三阶段:学校初赛阶段(5月16日至6月7日) 5月16日至6月6日,学校将组织评委到参赛教师所授课的课堂进行随堂听课,随堂听课情况作为初赛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6月7日(星期六),学校组织初赛。 第四阶段:学校决赛阶段(7月7日至7月25日) 比赛时间:7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 要求参赛教师提供1个课时的教案和进行20分钟教学演示(教案内容与演示内容不能与初赛重复)。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教师节期间,召开本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总结颁奖大会。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解释。 厦门大学工 会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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