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第四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首期拨款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8-05-23 | 阅读数:
各课程负责人: 第四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的首期拨款已经划入各院“创新工程”的帐户中,请各位课程负责人核实。对实行财务二级管理的学院,各位课程负责人支取与报销课程建设经费只需在学院财务处办理。 拨款的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第四批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拨款情况一览表 法学院 法律系 刑法学(分论) 李兰英陈立 0.5 法律系 宏观经济法 卢炯星 0.5 法律系 知识产权法 丁丽瑛 0.5 法律系 民法哲学 徐国栋 0.5 小计 2.0 0130-Y03007 培养办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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