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〇八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8-07-11 | 阅读数: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8-7-10 9:58: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07〕360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依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所签的协议,双方2008年可共同配套资助29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原则上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二、人选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回国以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具备使用学术假资格,能保证按时回国; 4.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按国家的规定,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报; 5.申请时原则上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6.优先推荐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成绩18分(含)以上,口试成绩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总成绩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成绩3分(含)以上; 德语(NTD):总成绩65分(含)以上; 法语(TNF):总成绩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7.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校内英语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由个人填写,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2.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一览表(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并盖章); 4.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 以上相关表格见附件下载。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结合单位发展,根据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等需要择优推荐项目候选人,于7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可在国家留学网查询: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介绍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514.htm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介绍 http://www.csc.edu.cn/Chuguo/8c369b1447384a889ad3247ca16e65de.shtml 2.通过学校遴选,确定推荐的候选人须登陆以下网址填报信息。http://apply.csc.edu.cn 并按以下网址要求准备一式两份书面材料。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6-02.htm 人 事 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下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一览表 附件下载: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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