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由我校教育研究院教师任课的高等教育学、青年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三门课程是新进教师的必修科目,也是今后认定教师资格和职务聘任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聘教师,除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外,均须参加学习;
2.往年须参加而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3.往年参加岗前培训但不合格者;
4.辅导员。
二、申请免修
已在别的高校取得过岗前培训证书者,须将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同类课程已修过的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免修申请(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写明免修的课程名称)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安排及要求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共80课时
培训时间:2008年10至2009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要求:因故无法出席者,须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请假条,缺席三次该门课程须重修。
四、报名
1.教师由学院人事秘书填表汇总后于10月7日报人事处师资科,表格见附件下载,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2.辅导员向学生处教育科报名。
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202
人事处师资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2008年新聘教师岗前培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