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中检检查及结项审核要点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9-02-18 | 阅读数:
一、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8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114号)的有关要求,下列情况视为未通过中期检查: 1、 未上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及中期成果; 2、 无1篇(含)以上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须附采纳证明)。 3、 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 二、结项审核要点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下列情况视为结项审核不合格: 1、 未上报《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及最终研究成果。 2、 专家鉴定材料未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3、 结项的最终成果与申报立项时申请人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最终成果形式”不符。 4、 论文类成果未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采纳证明不符合要求。 5、 未经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结项成果第一署名人非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成果过少。 6、 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

上一条:关于开展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