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0—2011年度赴美国哈佛燕京访问学者、访问研究员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9-03-23 | 阅读数: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9-3-23 15:35:19 各有关单位: 接国际处通知,美国哈佛-燕京学院继续邀请本校选派优秀学者于2010至2011学年前往访问,我校可推荐4位候选人。候选人必须具备本校规定使用1年学术假资格。学科领域为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包括人类学、考古学、历史(艺术史,经济史,法学史)、语言学、文学、哲学、政治学、宗教研究和社会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访问学者项目(访问期限:11个月) 1.在本校至少工作满2年。 2.于5年内在使用英语的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3.遴选标准:英语能力、学术培训经历、研究计划质量、学术深度、研究计划的创造力以及在哈佛从事研究的可行性。 4.资助形式:提供往返旅费;每月提供US$3100 生活津贴;提供医疗保险及哈佛医疗中心的服务;提供最高为US$500的资助用于参加美国或加拿大的一次学术会议。 (二)访问研究员(访问期限:三个学期) 1.具备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东亚研究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候选人必须提供TOEFL成绩,并在2009年9月1日前提交给外方。 3.遴选标准:学术培训经历、研究计划质量、学术深度、研究计划的创造力以及在哈佛从事研究的可行性。 4.资助形式:提供往返母校和波士顿的旅费;提供三个学期生活津贴(每月US$2200);资助参加美国或加拿大的一次学术会议。 二、选拔程序: 1.请学院、研究院依据以上条件,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择优推荐候选人。申请者如实填写《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所在学院、研究院填写《2010—2011年度赴美国哈佛燕京访问学者、访问研究员项目候选人一览表》(须排序),于4月10日前由所在单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注:请法学院拟申报教师于4月7日前向院人事秘书申报,逾期不候!] 2.经学校审核并同意推荐的候选人,按外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国际处,由国际处统一寄出。外方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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