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度从教三十年花名册》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9-09-16 | 阅读数:
发布单位: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09-9-15 15:31:50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原省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9年从事教育工作满25周年(女)、30周年(男)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荣誉证书的颁发对象为:截至2009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满25年的在职女教师(含教育工作者)和从事教育工作累计满30年的在职男教师(含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工作时间按教龄计算,不按工龄计算。 二、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者情况,填写《2009年度从教三十年花名册》(附件),确认后盖公章,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如有较多不符,将退回学院。 三、所指的教育工作者包含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及党政管理人员。 四、交表日期:2009年9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 人事科 2186239 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2009年颁发从事教育工作30年(男)、25年(女)荣誉证书花名册

上一条:关于报送参加二○○九年度新聘教师岗前培训三门课程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院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暨群众满意度测评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