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9-09-10 | 阅读数: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现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健康监测制度 (一)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入校时的健康检测工作 1.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在各个班级、各个宿舍学生中确定防控工作负责人,切实履行起防控职责。 2、从9月8日起,所有返校的老生必须在入住宿舍前,在各园区或楼栋接受健康检测,测量体温和填写《健康登记表》,然后交给所在班级防控负责人,各班防控负责人应于当天内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报送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报告员。 3、新生入校报到时,应按照《厦门大学学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的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健康登记表》,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回收后于当天内交给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报告员。 (二)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1、学校已经将腋下体温计发到各个宿舍,学生每天上午必须进行晨检,自行测量体温,检查是否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全身酸痛或不适、头痛、咽痛、咳嗽、流涕、鼻塞、频发喷嚏、呕吐、腹泻、皮疹)。根据学生的晨检情况,各个宿舍防控负责人应填写《晨检登记表》,然后由班级防控负责人对本班的晨检情况进行汇总,并于当天上午10:00前报送所在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可报送纸质本或电子邮件),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于当天上午11:00前转送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报告员。 博士生和居住校外的学生,自行晨检后于当天上午10:00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于当天上午11:00前转送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报告员。 2.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以自查为主,遇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严格执行缺课缺勤追踪制度 任课教师在防控期间每日应坚持认真做好课堂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一旦发现学生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办公室,应及时了解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及缺勤原因,如有异常,也应及时报告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学院指定专门的信息报告员,负责师生员工每日健康监测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告员须每日对本院师生健康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认真填写师生员工健康异常状况登记汇总表,并经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日中午12时前以纸质稿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无异常状况,亦要进行“零报告”。 如出现重大异常状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学生中出现重大异常状况,须同时向学生处报告。 二、妥善处置异常状况 1.在每日健康监测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发热≥37.5℃伴或不伴流感样症状的,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指定专人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送其到校医院或漳州校区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就诊。 2、经医学检测,如发现是疑似患者,还须对与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如是教职工,则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如是学生,则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学校已在校本部和漳州校区专门划定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隔离观察期一般为7天,自隔离观察第一天起计算。隔离观察期满或密切接触的疑似患者被排除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解除隔离观察。隔离观察解除的决定由校医院作出。 3.疑似患者经进一步医学检测后,如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轻症患者在校医院继续治疗,重症患者则由校医院按属地原则转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与此同时,对其密切接触者继续进行隔离观察;如确定为非甲型H1N1流感患者,则由校医院视患者病情决定是否继续住院治疗或返回原住所或宿舍,与此同时,解除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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