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征文启事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0-03-18 |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峡两岸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相互了解,增进共识,凝聚智慧,共同携手为两岸司法互助与联系服务,为两岸民众谋福祉,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福建省法官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主办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将于2010年7月在福建福州举办。研讨会主题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重点针对两岸经济文化交往权益保障问题、两岸司法实务新问题、两岸司法合作与法律服务问题以及海西涉台法治环境等有关内容进行交流研讨。征文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haixiasifa2010@163.com(筹委会),并注明“参会论文”、姓名、性别、职务、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会后论文将结集出版。 联系人:周华彪法官,联系电话:0591-87087449(办公电话),13705937922(手机)。 附件:1、研讨会主题与议题 2、论文格式规范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筹委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    ——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 一、两岸经济文化交往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1.两岸投资权益之保障 2.两岸渔船船员权益之保障 3.两岸旅游权益之保障 二、两岸司法实务新问题研究 1.两岸农产品贸易法律问题 2.两岸滚装运输法律问题 3.两岸婚姻家庭纠纷新情况新问题 三、两岸司法合作与法律服务问题研究 1.两岸互涉犯罪惩治之问题与对策 2.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机制之构建与展望 3.两岸商事仲裁之合作与交流 四、海西法治环境问题研究 1.涉台审判经验 2.两岸司法便民的做法与经验 附件2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0”论文格式规范 一、文章体例按以下顺序编排 1、汉字大写数字,如一、二、三。 2、带括号的汉字大写数字,如(一)、(二)、(三)。 3、阿拉伯数字,如1、2、3。 4、文章中使用“第一、第二或者首先、其次、第三”的不做改动。 二、字体 1、文章的标题用宋体,加黑小四号。 2、汉字大写数字的标题用宋体加黑五号。 3、征文用宋体五号。 三、字数标准 论文拟定6000至10000字左右。 四、注释 1、注释方式:脚注。 2、编号格式:①②,放在标点符号后面。 3、编号方式:每页重新编号。 4、参考书目:列在每篇文章的最后。 五、引用的格式 1、译著:国别、作者、译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页码。如:[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56页。 2、专著:作者、书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426页。 3、编作:编者、书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齐树洁主编:《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25页。 4、论文:作者、论文名、期刊名、年份、期数、页码。如:杨宇冠:《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载《中国刑事法律杂志》2002年第4期,第3页。 5、论丛类:作者、论文名、编者、论丛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孙毅:《物权法公示与公信原则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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