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二〇〇七、二〇〇八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填写进展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0-03-10 | 阅读数: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0-3-10 10:28:18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每年必须报送年度进展情况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2008年度福建省和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须认真填写《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评估表》(以下简称《评估表》),2007、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须认真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评估表》和《进展报告》中所填写的论著指发表时标注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缩写为“NCET”)的论著。 入选者还应按照《关于填写〈人才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的说明》填写《人才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入选者必须按时提交以上材料,并向所在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汇报,汇报时应出具已取得的相关成果(含尚未发布的成果)。各单位对入选者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25日前将《评估表》或《进展报告》一式一份,《预算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科研管理部门将对入选者的年度进展材料进行审核。 为做好入选者2010年度资助经费的下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若入选者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同该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以下达下一年度的资助经费使用额度。 附件:1.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考核评估表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年度进展报告》 3.人才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 4.关于填写《人才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的说明 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    二○一○年三月十日 备注:你院07、08年度新世纪入选者2010年预算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入选年度 单位 姓 名 级别 2010年预算额度 2007 法学院 林秀芹 福建省 1.50 2007 法学院 李国安 福建省 0.75 2007 法学院 丁丽瑛 福建省 2.50 2007 法学院 李兰英 福建省 2.50 2008 法学院 刘志云 教育部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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