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0-4-7 16:47:33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组织2009年度教育部、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下简称入选者)填写《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结合《关于印发〈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评估办法〉的通知》(厦大人〔2007〕89号)对入选者填写的《任务书》进行审核,于4月20日前将《任务书》纸质一份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入选者应认真填写《任务书》,并按照《任务书》进度开展工作。若入选者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不予下达2010年度资助经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下达下一年度的资助经费使用额度。
附件:1.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任务书
2.关于填写《人才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表》的说明
3.“985工程”支出科目预算参考表
4.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评估办法
5.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年度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6.关于公布二〇〇九年度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人 事 处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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