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转)

发布人: 吴荻 | 发布时间: 2010-07-23 | 阅读数:
(2010)厦大委组17号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校党委决定近期开展部分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现根据《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厦大委组〔2007〕38号,以下简称《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选任职位 行政级别 职数 保卫处处长 正处级 1名 保卫处副处长 副处级 1名 二、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任职人员应当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年龄、工作时间和任职年限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 四、选任方式和时间 选任采用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公开报名。个人可向组织部报名自荐,单位党组织也可向组织部推荐人选。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均需填报《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人选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组织部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 2.民主推荐。由校党委组织部主持,在报名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之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考察对象花名册送学校纪委征求意见。 4.酝酿和讨论决定。 组织部电子邮箱:zzb@xmu.edu.cn,联系电话:2186214。 (表格及填表说明请到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上下载)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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