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厦大委组17号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校党委决定近期开展部分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现根据《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厦大委组〔2007〕38号,以下简称《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职位
选任职位 行政级别 职数
保卫处处长 正处级 1名
保卫处副处长 副处级 1名
二、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任职人员应当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年龄、工作时间和任职年限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
四、选任方式和时间
选任采用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公开报名。个人可向组织部报名自荐,单位党组织也可向组织部推荐人选。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均需填报《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人选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组织部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
2.民主推荐。由校党委组织部主持,在报名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之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考察对象花名册送学校纪委征求意见。
4.酝酿和讨论决定。
组织部电子邮箱:zzb@xmu.edu.cn,联系电话:2186214。
(表格及填表说明请到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上下载)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