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要求申请人在按照名古屋大学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基础上,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硕士论文原件或复印件(1份)
2、硕士论文概要(A4纸5、6张左右,使用日语或英语)
3、研究计划书(3000字,使用日语或英语,同时提交中文版)
目前就读硕士课程还未撰写硕士论文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交材料1,提交材料2的同时,需导师出具该硕士论文概要确为申请人现阶段的题目和概要的相关证明(格式不限).
二 法学研究科将进行两次选拔
第一次选拔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对通过第一次选拔的申请人实施第二次选拔.第二次选拔为外语考试及面试.
(1)外语考试的目的是衡量申请人是否具有赴日后使用英语或日语撰写博士论文所必备的语言能力。考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时可使用词典(1人限1册,只限英汉词典,不得使用电子词典)。
另外,满足以下条件者无需参加外语考试。
英 语 TOEFL PBT 550以上
iBT 79以上
IELTS Band Score 6.5以上
TOEIC 800以上
日 语 日语能力考试 1级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外语考试免试,申请免试者请提交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考试当天需出示该证书原件。无法出示原件者作不合格处理。
(2)面试将通过使用电视会议系统进行.被面试者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日语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
外语考试及面试将于2011年1月4至7日在北京及上海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与第一次选拔的合格通知一同发送.面试时可以使用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及概要,除此以外的材料不能在考场使用.另外, 从居住地到北京及上海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需由申请者个人负担.
三 从报名开始到发表结果的日程安排如下
2010年11月17日 报名开始
2010年12月8日 报名截止
2010年12月15日 发表第一次选拔结果
2011年1月4至7日 第二次选拔
2010年1月20日 发表第二次选拔结果
第一次及第二次选拔的结果通知都会将电子版发送到申请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内.同时,也会用EMS将原件邮寄给申请人.因此,请在申请材料上填写一定能收到邮件及信件的电子邮箱及住址.名古屋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