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1-02-25 | 阅读数:
发布单位:职称科 发布时间: 2011-2-23 16:55:13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2010年12月31日仍在岗,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高聘高一级岗位的教师和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辅导员岗位高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见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竞聘岗位。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申请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用A4纸张打印); 2各单位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确定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推荐二、三级聘用人选并公示;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同时审核批准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人选的聘用,并公示聘用人选。 5.学校签发岗位聘用文件。 四、日程安排 1.2月23日-3月3日:个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 2.3月4日-3月15日:单位聘任委员会审议; 3.3月16日-3月22日:单位公示审议结果; 4.3月18日:单位上报审议结果; 5.4月:学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并公示聘用人选。 人事处 2010.2.22 附件下载:岗位等级对应表 附件下载:四级及四级以上申请表 附件下载:四级以下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评选“十一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法学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