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1-05-14 | 阅读数:
现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针对该通知,请各学院秘书从附件《2008-2010年所有到期项目名单》中找出你学院的项目负责人名单,再通知他们按填写《已结题情况》或《未结题情况表》和《实施情况表》,于5月20日之前统一交到科技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的结题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项目结题率,根据厅长办公会议要求和今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安排,我厅将组织对2008-2010年到期的省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面上自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是“三查三看”: 1、检查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看结题后的情况和未按时结题的原因。 2、检查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看是否单独设账,经费使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以及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科研津贴费发放和项目承担单位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3、检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的管理情况,看项目推荐、实施、监理、结题等过程中是否尽职尽责,以及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检查对象及分组 检查对象:八个设区市及所在地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单位。分两个片区进行抽查: 第一片区:泉州、漳州、莆田、龙岩四个设区市及所在地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包含厦门市的)。 第二片区: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及所在地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1、时间:计划在5-10月份之间开展检查,每个设区市一般安排2周左右,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一般安排1-2天左右。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有关单位。 2、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围绕2008-2010年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理出已按有关规定按时办完整手续的结题项目汇总表和未按时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2),并对照《福建省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见附表3)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要针对未按时结题项目情况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一并形成书面自查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驻省科技厅监察室(邮箱:fzy@mail.si.net.cn,联系人:冯昭右,联系电话兼传真:0591-87882538)。 3、此次检查结果将通报各有关方面。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组长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马士敏担任,成员由监察室、计划处、条财处等有关处室和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抽调有关业务处室或直属单位等人员参加。检查组下设两个小组,第一小组由陈永文同志带队检查第一片区,第二小组由刘杰生同志带队检查第二片区。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08-2010年省科技项目到期已结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2.2008-2010年省科技项目到期未结题自查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科技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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