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12年度“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1-10-29 | 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海外名师项目(计划)”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层次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2012年度我校可新申报1个海外名师项目。请各单位根据《“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2012年度版)》的精神,组织申报,每个单位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专家应为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 2.应联合至少1所非教育部所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 3.所聘专家或学者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每个联合实施学校每年工作不少于10天。 二、项目经费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仅限于所聘外籍专家或学者的薪酬、国际国内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保险等支出,不得用于科研、购买仪器和办公设备、研究生补助以及教师学生交流支出。项目支出根据工作计划实报实销。 三、申报程序 1.10月28日至11月3日 各有意申报的学院提交《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2012年度)》一份,在内页加盖学院公章。 2.11月4日至11月9日 学校确定推荐教育部的人选。 3.11月10日至11月18日 被推荐项目准备如下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均需提交电子版: 1) 《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2012年度)》 2) 推荐信三封(国外同行一封,国内非本校同行一封,第三封不限) 3) 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 4) 拟聘专家或者学者本人表示同意的函件 相关材料请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余晓芳,电话:2182253,邮箱:personnel@xmu.edu.cn。 附件:1.《“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 2.《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3.《推荐信》 4.《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确认函》 人事处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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