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选民参加思明区人大换届投票选举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11-11-15 | 阅读数: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2011年11月18日为全区投票选举日。为了组织好我院选民参加人大换届投票选举日活动,确保选举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现按照学校的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全校课程调整至11月19日(星期六)下午,即:11月18日上午1、2节的课程调整至11月19日5、6节;11月18日上午3、4节的课程调整至11月19日7、8节。原来安排在11月19日下午的各类课程停课,补课时间与地点与教务处协商后另行安排。 二、经厦门大学选举办事处批准,我院所在的第94选区将在法学报告厅设立选举大会分会场,法学院和艺术学院的选民统一到法学报告厅分会场参加投票。 三、法学报告厅分会场的选举大会定于11月18日上午8:30开始举行。考虑到选民人数较多,投票选举将分时段进行,请选民统一按照具体的时间段准时到会场参加投票选举。 08:30-09:00 法学院2009级本科生、艺术学院部分学生 09:00-10:00 艺术学院师生 10:00-10:15 法学院教师、2008级本科生 10:15-10:30 法学院2009级全体研究生 10:30-10:45 法学院2010级全体研究生 10:45-11:00 法学院2011级全体研究生 四、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民证暂由各选民小组组长统一保管。选举当日,各选民小组组长应在现场将选民证发给选民。 五、各选民小组组长请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按照本小组登记的选民人数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选票,然后在法学报告厅门口将选民证及选票发给本小组选民,多余选票应当及时交给工作人员。为了避免出现选民重复领取选票,各选民小组组长应负责在已经领取选票的选民证上做好记号。 六、选民参加选举时,请自行携带蓝、黑水笔或圆珠笔填写选票。选票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符号不清,无法辨认者,按弃权处理。选民可选择在会场填写选票,也可选择在会场设置的秘密写票处(法学院B320、B321)填写选票,投票统一在会场进行。选票应投入选票箱,选民证则由选民带回保存。 七、集中投票结束后,在法学院办公楼二楼大厅继续接受零星投票,18:30投票工作全部结束。 八、选民因故不能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委托选举必须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如果仅凭口头委托,则委托无效,且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特此通知。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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