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科排名是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对各高校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除军事学门类外),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排名。此项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于2002年首次在全国开展,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自愿申请参加。至今已经开展了两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在总结前两轮学科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近期启动了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或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评估,通过对学科状态数据的多角度、深层次采集对比分析研究,形成学科评估排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学科发展状况分析,为各学位授予单位各学科提供学科建设情况分析报告等全方面的指导服务。本次学科评估按“单位自愿申请参加,不收取参评费用”的模式进行。各单位只要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均可申请参加该一级学科的评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还将对评估结果及关键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为参评单位有偿提供《学科分析报告》(每份报告收费2000-2500元)。
学科评估是各个学科点凝炼学科方向、构筑学科平台、汇聚学科队伍取得成绩的科学总结,是各个学科点对本学科科学研究水平、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等方面的全面检查,是各个学科点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差距、有效地推动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学科参加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科预申报
各学科填写《拟申请参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学科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送至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
二、学科填写、报送材料
各学科通过“学科信息采集系统”(2012年2月15日下发)填写、提交《学科评估简况表》电子材料。填写提交完成后,通过采集系统打印《学科评估简况表》,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阅通过同意上报后,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汇同电子版一并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材料审查、反馈
研究生院对各学科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科材料反馈学科进行修改。
四、材料报送
相关学科评估材料送校领导审批后,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参评。
由于此轮评估的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以全国同类学科的排名形式公布,排名对参加评估的学科的声誉将会产生长远的影响,对学校的总体声誉也会产生影响,对即将进行的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的评估与评选也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求各参加评估学科的院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本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做好本学科评估内容的梳理、数据的搜集、报告的撰写等具体工作,充分体现我校学科的优势、成绩和发展方向前景,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深入,检查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成果,展示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成绩,寻找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差距,力争在本轮的学科评估工作中获得优异的成绩。
联系人:王晟 洪海鹰
联系电话:2181422 2181470
相关附件: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
附件2:《拟申请参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学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