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各类奖教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12-03-08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校庆期间举行“南强奖”、“自强奖”、“清源奖”、“华为奖教金”、“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中国银行奖教金”、“东阿阿胶奖教金”、“田昭武学科交叉奖”、“邓子基奖教金”、“至善奖教金”、“萨本栋讲座教授奖教金”的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显著工作业绩,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2.2011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退休手续且目前在岗,申报“南强奖”者,不受此限制; 3.原则上到校工作时间应满三年(2009年4月6日前到校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4.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曾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获“优秀”者优先推荐; 5.符合所申报奖项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评选办法)。 二、申报方式 奖教金申报坚持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推荐工作质量,切实评选出最优秀的教职工,各奖教金实行分类申报: 1.“南强奖”为校级奖教金最高奖,申报名额不限,各单位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 2.田昭武学科交叉奖、何宜慈讲座教授奖、萨本栋讲座教授奖申报名额不限,申报者由专门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后提交校奖教金评委会评定; 3.自强奖、华为奖、东阿阿胶奖、至善奖限额申报,各单位推荐人员参评其中1个奖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4.清源奖、中国建设银行奖、中国工商银行奖、中国银行奖、邓子基奖分名额申报,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分配的具体奖项、名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审核 1.申报者根据评奖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送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表中所填写的教学成果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等主要情况必须是近两年以厦门大学名义所取得(发表),且提供佐证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学院、研究院需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需经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 3.各单位于3月1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按类别报送至各相关部处审核:教学类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科研类送科技处或社科处,党政管理类和教科辅类(教科辅类限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送人事处(其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人员申报各类奖项的均送学生处审核,教学管理人员报教学管理与思政类的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工程、实验系列技术人员申报教科辅类的送实验办审核);同时,将电子版的申报情况汇总表统一发送到xiaoban@xmu.edu.cn; 4.各相关部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审核意见,并于3月20日(星期二)将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田昭武学科交叉奖、萨本栋讲座教授奖教金的申报材料分别送交专门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推荐,于3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其他奖项的申报表和审核意见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 5.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6.3月下旬召开校奖教金评奖委员会,对专门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田昭武学科交叉奖、萨本栋讲座教授奖教金的推荐结果进行评定,对其他奖项的申报者进行评选。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奖教金项目汇总表 2.关于2012年奖教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3.部分奖项申报名额分配表 4.厦门大学“南强奖”评选办法 5.厦门大学“自强奖教金”评选办法 6.厦门大学“清源奖”评选办法 7.厦门大学“华为奖教金”评选办法 8.厦门大学“中国建设银行奖教金”评选办法 9.厦门大学“中国工商银行奖教金”评选办法 10.厦门大学“何宜慈讲座教授奖教金”评选办法 11.厦门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评选办法 12.厦门大学“东阿阿胶奖教金”评选办法 13.厦门大学“田昭武学科交叉奖”评选办法 14.厦门大学“邓子基奖教金”评选办法 15.厦门大学“至善奖教金”评选办法 16.厦门大学“萨本栋讲座教授奖教金”评选办法 17.各类奖教金申报表(可在学校办公室主页 http://office.xmu.edu.cn下载) 18.申报情况汇总表 厦 门 大 学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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