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2-04-18 | 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2年举行第四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zsk@xmu.edu.cn。 3.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7.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 联系人:张随刚,电话:2181960。 社科处 附件: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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