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聘任高一级岗位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且截止2012年12月31日仍在岗。
辅导员岗位高聘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见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竞聘岗位。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申请表从通知下载,用A4纸张打印)。
2.各单位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推荐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审核四级岗位聘用人选,决定聘用五级岗位及以下聘用人选并公示.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四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
5.公示所有通过的聘用人选名单。
6.学校签发岗位聘用文件。
四、日程安排
1.3月27日-4月2日:个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
2.4月3日-4月11日:单位聘任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审议结果;
3.4月12日-5月:单位上报审议结果,学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并公示聘用人选。
人事处
2013.3.27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对应表.doc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四级及以上).doc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请表(四级以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