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学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3-05-16 | 阅读数:
各设区市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全省法学研究工作,根据《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省法学会将组织实施一批法学课题研究项目。现就做好相关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原则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密切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学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采取自行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实行匿名评审制。 三、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 2013年度省法学会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课题结项评定为优秀的,另行奖励。 四、课题申报范围 (一)参照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重点领域(见附件一),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学科的实际,由申报者自行设计拟定申报题目。 (二)申报者可以从《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目录(详见:http://www.chinalaw.org.cn )中自行确定申报题目。 (三)申报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可同时以相同题目申报省法学会课题。未中标中国法学会课题的,经评审择优确定为省法学会课题。 五、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职务,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 (二)课题组成员应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需交叉学科研究的课题部分成员可例外),并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已承担省法学会课题至今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六、课题期限和成果形式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应以完整的研 究报告形式报送省法学会,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七、课题申报办法 从福建法学会网站(http://www.fjfxh.com.cn)下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活页),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和课题设计(活页)一式五份邮寄至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八、课题申报时间 (法学院注:请申请者于6月10前将申请材料交院科研秘书,逾期不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长乐、林恒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层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0067、87825911 邮 箱:fjsfxhy@163.com 附件: 一、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重点内容 二、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三、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课题设计(活页) 福建省法学会 2013年5月14日 附件一 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重点内容 1、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2、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3、厦门两岸交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法治保障研究 4、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5、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 6、“法治福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机制研究 7、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8、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9、司法权运行机制研究 10、劳教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1、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2、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3、福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14、涉台法律问题研究 15、各部门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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