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上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欢迎我院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搞好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我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访地址:颂恩楼15层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意见箱地点:法学院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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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