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厦门大学海韵北区安置房申购意向表》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13-08-31 | 阅读数:
关于填报《厦门大学海韵北区安置房申购意向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海韵北区安置房售房工作的安排,为确保售房工作及时、顺利展开,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本次思明校区住房置换工作精神,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填写《厦门大学海韵北区安置房申购意向表》(见附件)。 填报说明: 一.填报意向表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完整,出现错、漏,后果自负。申购人填写后统一交由所在单位复核,各单位应认真负责,对申请表填写是否真实完整、材料缴交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申购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相关学历证书、职称职务及任职时间证明;以及继承公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学历证书、职称职务及任职时间等证明材料的,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开具;原分房人或配偶去世的,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去世时间,继承人应提供继承公证书。 三.本意向表仅作为计分依据,不作为购房资格的依据。 四.申购人应于9月15日前将意向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集中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资产后勤处房地产管理科复核,房地产科经办人员当面复核各类证件(书)后立即退还原件。单位报送时间为9月16日――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送地点:嘉庚主楼705,2182780,2187557 为确保海韵北区教工住宅置换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人员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报送申购表及材料。 专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海韵北区安置房申购意向表(置换类型) 2.厦门大学海韵北区安置房申购意向表(人才类型) 3.申购意向表填表须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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