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六批申报厦门市人才住房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13-10-15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多渠道、多途径解决我校教职工住房问题,努力实现教职工“住有所居”的目标,学校决定继续组织第六批人才住房的选房工作。本次可选房源共21套,主要为五缘公寓及高林居住区空置房源、部分为教职工离校退出房源。我处将组织五缘公寓及高林居住区第六批次申报和选房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厦门无房产(有校内福利房或周转房的申请人须于交房后的3个月内退出校内福利房),且5年内没有交易记录; 3、申请人学历须至少为硕士研究生毕业,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在厦门工作至少三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可直接申请;副高级职称人员须在厦门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直接申请。 二、 申报人员 有意向申请的教职工需要填写《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申请表(事业人才)》(可从我处网站http://zchqc.xmu.edu.cn资料下载专区下载),交齐相关材料(申请表第二页,未婚人员须签未婚确认)并确认签名。各单位汇总后,于2013年10月25日前交至房地产管理科(嘉庚3号楼705室)并完成网上申请。 我处将按程序进行审核、公示、组织选房和办理购房手续。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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