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且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仍在岗。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见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1.5月6日前,各单位核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名单(名单见附件2、3)。
2.5月13日前,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推荐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审核四级岗位聘用人选,决定聘用五级岗位及以下聘用人选并公示。
3.5月20日前,单位将审议结果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4.6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四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人事处职称科
2014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