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0 文章出处: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经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同意,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近五年在一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
3、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项目资助的,不能再申请;原则上应首先支持有承担国家级项目潜力的青年教师。
二、立项原则
项目研究内容符合以下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优先资助:
1、注重交叉学科研究;
2、注重学术团队建设;
3、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发展战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须严格按照“额度+进度”的经费使用办法开支经费,每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5万元。
2、项目一经立项,经费开支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10%,原则上不预算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超过5%,“其他”每年不得超过2000元。经费在1月底下拨,6月30日前应执行50%,9月30日前应执行75%,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3、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填表说明》(见附件一),根据说明填写申请书。
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7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送至社科处;将申请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即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707276725@qq.com。(7月25日前交科研秘书!)
5、联系人:
刘晨宇;电话:2185816
李仕耘:电话:2187335
社科处
2014年7月11日